深圳交警对现行电动自行车“三级限行”管理进行优化调整,4月1日起施行。
经本轮调整后,继续保留一级、二级、三级限行区管理策略,并作出以下动态调整:调整一级限行区中盐田区的盐三路、三盐公路为盐三路(横盐公路至盐梅路段);新增福田区香蜜湖路辅道(红荔西路至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段)、红荔西路(香蜜湖路至香蜜南三街段)、皇岗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百合二路、福田南路(百合二路以南段)、皇岗路辅道(联检大楼段)】、南山区前海大道(梦海大道至怡海大道段)为二级限行区,取消龙华区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基地联络道段)一级限行管理,以及取消南山区登良路(南新路至南山大道段)三级限行管理。
“三级限行”管理中,一级限行区的路段是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完全没条件或不应通行的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快速路主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高架、隧道、立交等,以及各区设置的道路,如罗湖区的东门步行街、福田区的华强北步行街、宝安区机场周边道路等。二级限行区包括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华、光明等区的个别道路,如各区的口岸、交通场站周边道路。三级限行区则设置在部分学校周边道路,目前全市仅涉及12所学校的8个路段。
一级限行区中,除盐田区盐三路(横盐公路至盐梅路段)、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的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三级限行区分时段禁止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交管部门表示,政策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公共交通覆盖情况,非机动车道建设进度及交通管理实际需求,对电动自行车通行范围进行动态精细化的调整和优化。从而实现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出行体验不断优化、日常出行需求不断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不断降低的,总体目标。本轮管理措施有效期至9月30日,到期后交管部门将视情况继续延续管理措施或进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为逐步完善全市非机动车道,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制定《合理分配路权设置自行车道工作指引(试行)》以指引我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明确要求新建、改建道路应100%设置非机动车道;于2021年发布了《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2021-2035),计划全市每年新建不少于300公里非机动车道。目前,交管部门正积极配合市交通部门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记者 解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