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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林镇

  宝林镇,安县辖镇。1940年置宝林乡,1959年改宝林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25公里。面积27平方公里,人口1.4万。安(县)罗(江)公路过境。辖赤林、大沙、印盒、高林、龙溪、桂林、三桥、通裕、乌龙、涌泉10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建筑、粮油加工等业。农业主产水稻、小麦、油菜籽。

  宝林镇距县城30公里,与德阳市罗江县接壤,是清代诗人、戏剧家、翰林院大学士,两广主考李调元的故乡。 宝林镇小区气候宜人,山清水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是安县粮油主产区,水产养殖位居全县之首,镇内已形成以建材、化工、粮油加工为主体的工业体系,2007年国地两税入库逾百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4050元。境内民风淳朴,人心思变,目前镇党委、政府正率领全镇人民一体同心,努力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家园,力争再铸宝林历史的辉煌。

乡镇建设

  宝林镇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镇政府成立综治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加强对宝林镇综治联防工作的领导,各村组织了治安联防对,因地制宜地实行土法上马维护治安,实现宝林镇各村“一户一根棒、十户一个哨、一林一面锣、一户呼喊全响应、全村行动“的群防群治机制。平时对宝林镇交通要道和其它公共场所集中进行整治。2005年,宝林镇只发生治安案件两起,无任何刑事案件发生。 宝林镇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今年以来,镇司法所以3月、6月、9月、12月为法制宣传月,开展街头宣传法律法规8次,办墙报4期,各村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法律法规4次,主要向群众宣传了《宪法》、《安全生产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镇政府司法所并对全体乡村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知多少”的测试,收到了很好效果,丰富了干部群众的法律常识。抓好各村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开展春耕大忙季节阵线、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各村存在的问题,及时地予以调解和处理,宝林镇共发生各类纠纷件,现已调处好件,尚有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全阵上半年共处理好热点、难点问题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宝林镇狠抓“平安宝林”创建活动,动员宝林镇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镇成立了2人常年治保巡逻对,村成立了3人治保巡逻对。并积极开展工作,每周开展二次夜间巡逻。将创建“平安村(社区)”、“平安户”、“平安宝林”标准,向广大群众进行宣讲,做到深入人心,人人明白,协助各村完善了综治领导小组职责、治保会职责和调委会职责、治保巡逻对职责、帮教小组职责。建立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管理,目前宝林镇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群众对综治工作满意效率达95%以上。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对刑满解教人员回镇作好登记,帮助他们搞好就业安置工作,镇党委、政府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予以经济的扶助,使他们尽快恢复生产,安居乐业,走勤劳致富之路。对回镇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一帮一的方式,随时随地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控,帮助他们规范自己的言行,使他们按照人生轨迹,理清思路,正常地去生产、生活,做一个合法公民。 宝林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活动。特别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和教育,在宝林镇中、小学设置了法制副校长一名,并聘请东星派出所为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对教师、学生定期进行法制教育,特别上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利用宝林镇现有吸毒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再没有一人吸毒了。宝林镇正筹备成立和争创无毒社区工作。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开展情况。宝林镇的是民主法制示范村,为了搞好该村的以点带面工作,镇党委、政府加强了对该村的领导,定期到该村宣传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2005年度全村无一起纠纷发生,无一起治安案件发生,无一起刑事案件发生,无一起上访事件发生。有力地在宝林镇范围内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发展状况

  宝林镇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民政、司法、计划生育、村镇建设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发挥自身优势,突出特点,加快职能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党政办公室承担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人大、工会、武装、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建设、人事、机关事务、文书档案、综合协调、信息、电子政务、目标督察、司法、调解、信访接待、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能。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实施,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职能。社会事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职能。乐至县宝林镇深刻分析,周密部署,采取“三补”、“三送”的办法。“三补”即“补晚秋生产、补畜蚕生产、补劳务输出”。宝林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种晚秋作物0.4万亩,并将其作为一季主要作物来抓。宝林镇已规划落实以秋粮、秋菜为主的晚秋作物1.7万亩,力争实现人均增收30元。在畜蚕生产方面,重点抓好生猪、山羊、小家禽的秋季增养补栏工作,实现秋补山羊1.9万只、生猪2.3万头、小家禽14万只,增养晚秋蚕400张,畜牧蚕桑业人均多收入60—80元。同时,着重抓好外出人员上岗前的技能培训,以增加劳务收入。

  宝林镇政府在县农业局、蔬菜办的协助下已组织了以大白菜、圆根萝卜、窝笋、青菜等主推品种的近1.2万多元的蔬菜种子,免费分发给农户种植。同时还拿出部分资金鼓励专业户多育苗,提高育苗效益,以满足市场需要。针对晚秋生产的技术难题,宝林镇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21人实行分片包干搞好技术服务和指导。

乡镇旅游

  宝林观位于宝林镇,原名宝林寺,以佛教为主,道教为辅。佛道教信众各做各的法事,互不干挠。尔后,道教人数增长,2000年4月17日,批准为道教活动场所。宝林观现有四重殿、灵祖殿、观音殿、三清殿、通明殿。塑有灵祖、财神、观音、三清、十二金仙、玉皇、老君、王母、天师等神像44尊,有石刻13尊,余为泥塑。石刻技艺高超,神像各异,栩栩如生。寺建筑面积2367平方米,其中生活区建筑面积408平方米,有住房12间,厨房、食堂等生活设施齐备。宝林观现有道士3人,居士245人,道徒千余人。每月农历初十、二十四为课会。除此之外,每年定期举办老君、龙华、王母、太阳、观音、土地等会。每次逢会期间有200余人参加念经弘法,过道教生活。宝林观建有观管理委员会,下设数组,由成员分工负责观内各项工作。建有各种制度和规定,管理民主、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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