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已分类实施30项改革任务,新发布9项地方环境标准,91家市县监测机构共获得资质项目1万余项。
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多部门,联合推动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同时,实施《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发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9项地方环境标准,并编制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指南。截至目前,已建设58个损害赔偿基地,办理损害赔偿案件837件。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参与起草电子电器、生物基塑料等4项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选定9家锂电池企业作为试点。同时,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统筹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并开展锂电产业链重点工厂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数据库研究,已收录企业100余家,工艺数据3000余条。
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努力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初步具备对省级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变化遥感监测的能力,基本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7至10天精细化预报。同时,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权储备来源和程序,指导九江市、赣州市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截至9月,全省排污权交易累计成交275笔,成交金额达4673万元。(全媒体记者李政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