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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镇

  龙马镇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东北部,东经104°,北纬30°,海拔372-450米,全镇幅员面积42.97平方公里,辖设19个行政村,163个经济社和一个居委会,总户数5898户,总人口27800人,其中农业人口23005人,男14478人,女13322人,耕地面积22076亩,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水果、干果、蔬菜、水产等。

历史沿革

  在解放前就形成的集镇,原名马家溪,1961年龙马区工委迁至龙马乡,成为龙马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91年撤乡并镇合为龙马镇,沿用至今。

  从1965年至2001年4月为龙马区委所在地。

  2001年4月至2005年5月改为龙马区工委所在地,2005年5月撤区并镇。

自然条件

  地质构造:地质构造单元处于川西台陷龙泉褶皱车与川中台拱、威远穹隆的接合部位。龙泉山自东北向西南斜贯,背斜以西基底属川西台陷熊坡──盐井沟雁行带,东南广大地域属川中台拱、南端为威远穹隆构造。

  地貌:地貌以丘陵为主,境内地势西北高东部低,龙泉山脉自境东北角走向西南斜贯,荣威山脉矗立南端。  

 土壤:土壤类型多,宜种性广,有粘沙适中,深厚肥沃,主产玉米的灰棕紫泥土,有磷钾丰富,排水区好,宜于棉粮生产的棕紫泥土,有适宜水稻、茶叶种植的酸性老冲积黄泥。

  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

经济发展

  全镇农业结构合理,形成了传统产业与优势项目的互补,其中优质稻7086亩,优质水果5050亩,新鲜蔬菜基地308亩,集约化养鱼和休稻养鱼1580亩,粮食总产量达到年产1.6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2750元。

  龙马镇距仁寿县城21公里,交通便捷,河流纵横,工业基础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强劲,人力资源十分丰富,是省试点小城镇建设之一。

  35千伏变电站矗立南街;丰富的水力、电力、通讯资源保障了企业稳步发展;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筑巢引凤塔建了平台;优质的服务,优惠的招商政策铸就了龙马工业强镇的基础。有大小企业24家,规模企业1家。形成了以加工、纺织、建材为主的工业园区。

  全镇2005年GDP达到1.8亿元,工业产值0.69亿元,工业主要以纺织、建材、加工为主,全镇有大小企业24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家,初步形成了以凤凰村、永红村为主的工业园区。

基础设施

  交通:龙马镇距成都118公里,距仁寿县城21公里,距简阳市59公里,仁简路南北贯通。

  教育设施: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2所;

  卫生医疗设施:龙马镇中心卫生院,20个村医疗服务站,可以做到一般疾病不出镇就能进行;社会福利设施;龙马镇敬老院2个;

  文化娱乐设施:龙马镇生育文化中心,龙马书店。

乡镇建设

  龙马镇民英村两委(村民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顺应全村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取消经济社,组建了民英村生态农业开发中心,下设鲜枣、华西兔业、南北窖3个协会。在管理上,打破了传统的以社为单位、户为单元的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以产业发展为主线的链条式服务。由协会会长负责全村同行业的发展,并履行原经济社社长职责;由生态农业开发中心与农户签订技术服务和营销协议,以不低于当地市场同期价格收购农产品,形成了“两委加中心,中心统协会,农户连协会,协会闯市场”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

  龙马镇民英村借鉴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健全了协会与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实行会员准入制,申请加入协会的农户须达到协会规定的产业规模,会员可享受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资金协调、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优惠服务,以此激励农户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实行协会技术骨干淘汰,淘汰对协会骨干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核心技术垄断制;实行技术入股、实物分红制,协会对会员免费提供技术、药械和营销服务,协会收入和会员收益挂钩,按照会员年产量的3%提取实物作为协会收入,并分别按协会收入的20%作为技术骨干的报酬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协会每年向会员进行一次分红。

  村两委树立市场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在抓好本村产业发展的同时,依托协会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对外有偿服务,发展壮大协会经济实力。组织协会骨干成立了对外技术服务队,主动联系对外技术服务业务。该村鲜枣协会先后与自贡市贡井区、荣县,成都市双流县、金堂县和本县8个乡镇的种植大户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辐射农户1.3万多户,覆盖面积3.5万多亩,实现了协会功能的跨区域延伸。

民俗风情

  解放前由于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男女婚姻凭婚妁之言,从父母之命,古昔婚娶多行六礼。民国前后,主要程序有问名、许亲、纳吉、送聘、请期、迎娶等六个环节。事前女方亲友送贺婚礼物,俗称“送花粉”。男家是日备宴席,贴婚联,张灯结彩,受贺礼,迎亲朋。晚上,新娘戴文明花帽,亲朋好友致辞“四句”祝贺或嬉闹,称“闹新房”,结婚三日,新娘回娘家,称“头返厝”、“二返厝”,满月择吉回娘家称“三返厝”。此外,男方到女方家成亲称“入赘”。解放后,政府颁布《新婚姻法》,男女婚姻自主,双方经恋爱或他人介绍,情投意合,结为夫妻,并向镇政府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确立夫妻关系。婚事新办简办蔚然成风。

  旧社会生男孩子,夫家要向妻家“报生”,生女孩子不作庆贺,生男孩在10——12天要拜神,俗称“拜公婆”,也称“开腥”。是日煮甜糯米饭,甜乌豆和面条送亲朋好友,受赠人以鸡蛋回礼。富有人家则大办筵席宴请宾朋。孩子满月时则理发起名字,外婆家备办衣服、鞋帽等礼物给孩子做满月,俗称“办鸡罐”。现时,生男生女庆贺都予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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