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十条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中,涉及住房、新能源汽车、数字消费等领域,丰富文旅消费和发展乡村旅游成为其中的两条。
《通知》关于丰富文旅消费的措施中提出,应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积极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在保障游客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
对此,春秋旅游副总经理周卫红认为,目前假日经济的结构中,文旅消费占有非常重要的比例,因此围绕文旅消费从多个角度出台具体政策以促进内需是必要的,也是适时的。从目前情况看,暑期文旅消费已进入第二阶段。暑期文旅消费对很多亲子家庭来说是“刚需”,暑期结束后的出行淡季,就要通过门票组合提高性价比和复合比、文博场馆增加夜场增加服务时长,增加休闲娱乐在文旅消费中的支出。同时,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鼓励错峰出游,对推动消费有积极意义。
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方面,《通知》提出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化,盘活和挖掘乡村文旅资源,提升乡村文旅设施效能。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支持经营主体开发森林人家、林间步道、健康氧吧、星空露营、汽车旅馆等产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美丽田园、景观农业、农耕体验、野外探险、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拓展乡村生态游、休闲游。
旅游行业人士认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既能满足目前城乡居民在旅游消费中的自然需求,通过与自然、土地、民风的接触和体验愉悦身心,也能通过促进旅游产业链的发展帮助农民增收,持续稳住并扩大乡村振兴成果。无论是对乡村还是城市,这是双赢之策。
目前,乡村旅游发展在中国绝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需要市场主体的不断突破和探索,也需要政府机构在政策上的扶持和鼓励,乡村旅游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巨大。(李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