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四川省推进地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立法成果,标志着全省地名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新阶段。
地名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发挥着指示地理实体位置、传递地理实体信息的重要功能,也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记录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
《办法》共28条,立足四川实际,聚焦地名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地名命名、更名、设标、使用、文化保护等各个环节作出全面规范。其核心内容包括:明确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并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分别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划分。强调保持地名相对稳定,不随意更改老地名。规范不同类别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可以行政委托的情形。要求各地要编制地名方案,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构建地名保护体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强化了经费、人才和监督管理等地名工作要素保障。
《办法》的亮点特色鲜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数字赋能,构建智慧地名体系。《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地名管理数字化建设,推动标准地名地址库建设,鼓励开发基于定位和物联网技术的新型地名标志,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提升地名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二是注重文脉传承,建立系统保护机制。为守护好巴蜀大地丰富的地名文化资源,《办法》设计了从认定、保护到展示、应用的全链条机制,并推动地名文化从静态保存转向动态体验。此外,明确将地名文化资源纳入地方志书,增强了保护工作的历史纵深与制度约束,实现文化传承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
三是优化审批程序,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办法》体现了“放管结合”的原则,明确街路巷、住宅区及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权可委托市辖区行使,简化了流程。同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地名命名更名,明确列出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形与方式,通过程序规范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府治理透明度。
四是服务发展大局,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办法》要求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助力新时代城市内涵式发展,从源头促进地名管理与城市建设、城乡发展相融合。同时,要求地名信息与智慧农业、乡村旅游、数字乡村等深度融合,拓展地名在乡村治理和产业发展中的功能,使地名工作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彰显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用价值。
《办法》的颁布施行,对加强和规范全省地名管理,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